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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歷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4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14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07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1
通知公告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4-03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2
2024年度民主測評優秀…04-0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5
珠海理工關于開展2025…03-24
關于成立學校“創新改…03-17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3-12
珠海市第二十一屆青少兒藝術花會
珠海市第二十一屆青少兒藝術花會暨
第二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本次展演活動要堅持以育人為本,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藝術活動,培養中小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和良好的藝術修養,讓每個學生都成為藝術教育的受益者。引導他們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動活潑的校園文化特質,促進學校藝術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展示中學生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
二、主題和內容
本次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陽光下成長”。
本屆展演活動要以慶祝中國成立60周年為契機,展現中小學生熱愛祖國、朝氣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風貌,努力學習、敢于創新的風采才華。要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開展具有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學生特點的藝術活動。
三、參加對象和分組
參加對象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藝術專業)的在籍學生,分為小學甲組、乙組和中學甲組、乙組。
小學甲組為普通小學的學生;小學乙組為以少年宮、少兒藝術團等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組隊的小學生。
中學甲組為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非藝術專業)的學生;中學乙組為中等職業學校藝術專業的學生、藝術專業學校的學生和校外教育機構的中學生。
四、活動項目和要求
本屆藝術展演活動項目分為藝術表演類、藝術作品類;并評選中小學藝術教育論文。
(一)藝術表演類:
1、聲樂節目
(1)合唱:合唱隊人數不超過40人,鋼琴伴奏1人,指揮1人(合唱指揮原則上應為本校教師),演出時間不超過8分鐘;
(2)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過15人,不設指揮,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3)重唱:含伴奏不超過5人,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4)獨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2、器樂節目
(1)管弦樂合奏:樂隊人數不超過65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9分鐘;
(2)管樂或弦樂合奏:樂隊人數不超過40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3)小合奏或重奏:人數不超過10人,不設指揮,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4)獨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3、舞蹈節目
(1)群舞:人數不超過36人,演出時間不超過7分鐘;
(2)雙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3)獨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4、校園劇(課本劇)節目
劇種形式不限,人數不超過8人,演出時間不超過12分鐘。
(二)藝術作品類:
1、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它畫種:尺寸均不超過對開。
卡通畫:單幅尺寸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為16開。
2、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字體不限,尺寸不超過四尺宣紙。
3、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均為14吋,不得進行電腦制作和暗房技術處理。
(三)關于中小學藝術教育論文的評選及收集通知另文下發。
五、報送節目和作品的要求
1、在藝術表演節目中,同一節目的參加者必須是同一學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機構的學生。
2、藝術表演類節目:香洲區教育局和斗門區教育局各組織上報15個;金灣區教育局和高新區各組織上報6個藝術表演類;直屬學校組織上報8個(中學組)藝術表演類。
3、各區報送的藝術表演節目中,必須有合唱節目。
4、藝術作品類:香洲區教育局和斗門區教育局各組織上報繪畫作品20幅、書法(篆刻)作品15幅、攝影作品15幅;金灣區教育局和高新區各組織上報繪畫作品10幅、書法(篆刻)作品10幅、攝影作品13幅;直屬各學校組織上報(中學組)繪畫作品15幅、書法(篆刻)作品15幅、攝影作品12幅。
5、藝術作品按規定尺寸報送,無需裝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標簽上注明所在區、學校名稱、作者姓名、所在年(班)級以及指導教師姓名。報送的藝術作品不退還。
六、時間安排
(一)藝術表演類
第一階段:初賽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直屬學校接到通知后,應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層層落實,并成立藝術展演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活動具體方案,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以學校為單位,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校園藝術活動,發動全體學生參與,要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直屬學校于2009年5月中旬前組織評選完成本區本單位中小學生藝術展演初賽活動,通過初賽選拔出優秀節目,并于
第二階段:決賽
2009年5月25 -27日舉辦市級決賽,并于
(二)藝術作品類
各區教育局和直屬學校要完成本區本單位的美術作品展覽籌備、展出和評獎工作,并于
七、獎項
1、本屆展演活動設以下獎項:
(1)優秀組織獎:設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優秀組織獎和直屬學校優秀組織獎,并推薦到全省參評(上報材料為重要參考依據:成立組委會和工作班子,制訂、下發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積極組織初賽,并對基層活動給予支持、指導和檢查,學生參與面廣,體現活動的宗旨,活動經費落實,有活動總結及工作簡報)。
(2)藝術表演獎:聲樂、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節目設金、銀獎。
(3)藝術作品獎: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作品分設金、銀獎。
(4)指導教師獎:獲得金獎的節目和作品的指導教師給予優秀輔導員獎。
(5)優秀創作獎:在專門為本屆藝術展演活動創作的、具有校園特色、學生特點的優秀原創節目中評選。
八、組織工作:
(一)主辦單位成立珠海市第二十一屆暨第二屆中小學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主任、副主任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領導組成。
(二)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文化館、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具體負責各項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珠海市文化館協助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做好展演活動的評選、演出組織和業務指導等工作。
(三)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成立本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領導機構,學校應由校長掛帥,成立領導小組,并按本方案要求,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落實各校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
(四)為指導好本次及今后的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提高中小學藝術教師的業務指導水平,各區應建立專家指導小組,并加強對藝術教師的培訓指導。
九、經費
組織決賽的專家評審費、場租等費用由市組委會負責;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直屬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市級決賽的交通、餐飲等費用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