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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4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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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4-03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2
2024年度民主測評優秀…04-0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5
珠海理工關于開展2025…03-24
關于成立學校“創新改…03-17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3-12
期待職業教育的破冰之旅
最近,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組織了一次赴江蘇、福建、廣東、陜西、青海、甘肅、新疆七省、自治區職業教育專項調研,客觀分析了職業教育當前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政策和制度成因,并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問題與分析
問題1 社會上重普教、輕職教的問題仍很突出
盡管國家把職業教育定位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教育事業發展的戰略重點,但在現實中,重普教、輕職教,重研究型人才、輕技能型人才的現象仍很突出。成才的觀念依舊是初中畢業升普通高中,高中畢業升普通大學。往往是報考普通學校無望的學生才會選擇報考職業院校。
造成這種現象的深層次原因在于具體政策和制度的不配套。勞動人事制度仍將學歷作為就業和選才的主要標準。受此影響,社會普遍不將技術工人視為人才。在工資分配制度方面,技能型人才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一般不如智力型人才,使得人們學技術缺乏動力。另外,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執行不力。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將招工準入門檻降到最低。而現行的招生制度也存在不足。高中階段學校和高等學校招生時,常常將職業學校的招生批次排在最后,這使社會上普遍認為職業院校只能錄取成績差、素質低的學生。
問題2 辦學設施簡陋,教育經費緊張
近些年,盡管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對職業教育的投入,但經費不足、辦學設施簡陋、教學和實訓設備缺乏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
職業教育經費不足的主要原因:有的是因為經濟欠發達,地方財力弱;有的是因為缺乏生均經費標準,舉辦者撥款隨意。在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組織調研的這7個省區中,只有個別省制訂了財政生均撥款標準或公用經費標準,并未按培養學生成本制訂經費標準。另外,對現有的政策執行得不好。國務院曾明確規定:“城市教育費附加安排用于職業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區不低于20%,已經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不低于30%。”“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素質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但這些規定在許多地方至今得不到落實。
問題3 教師隊伍數量不足,結構不合理
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職業學校特別是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缺編嚴重。職業學校由于專業和實習的需要,應當編配比普通學校更多的教師,而實際上職業學校教師編制比普通學校少。這幾年,職業學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但許多地方教師編制沒有增加,教師隊伍結構不合理。職業學校教師主要從師范院校等普通高校招錄,大部分缺乏企業工作經驗和專業技能。
中等職業學校中“雙師型”教師嚴重缺乏,在教師隊伍結構中,中、高級教師缺乏也是突出問題之一。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定和收入分配沒有單獨的序列,往往是按普通學校的規定和標準執行,沒有反映出職業教育的特點,限制了企業和科研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進入職業學校教師隊伍。
問題4 中高職銜接、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溝通依然不暢
表現在學生選擇中等職業學校后,很難繼續升學讀高職院校。按照有關規定,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只有5%,影響了家長送學生報考職業學校的積極性和職業學校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另外,由于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很難再考到普通高校就讀,也影響了學生報考高等職業院校的積極性。
問題5 企業參與職教積極性不高,校企合作缺乏制度保障
《職業教育法》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接納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和教師實習;對上崗實習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目前,許多地方在落實這一規定時,往往剃頭挑子一頭熱,只是職業學校有積極性。
主要原因是企業與學校責、權、利不明確,企業只有義務和責任而沒有利益。企業接收職業學校的學生、教師實習,需要配備專門的指導教師,工作的質和量可能會受影響,有些企業還要承擔學生因技術不熟練而損壞機器設備或發生安全事故等風險。國家對企業支持職業教育的稅收優惠和經費補償政策也不夠完善。
問題6 職業教育多頭管理,政出多門,資源缺乏整合
在實際工作中,職業教育多頭管理、政出多門、資源分散、效益低下等問題十分突出。中等職業學校范疇內的普通中專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專學校由教育部門管理,技工學校由勞動部門管理。由于管理部門不同,造成許多政策不同。例如,學校級別和撥付經費標準不同,教師工資待遇和職稱評定標準不同,畢業生獲取職業資格證書的等級、工作身份和待遇不同。同類學校不同政策,產生了許多矛盾。同時,還出現了重復辦學、學校整合難、教育資源浪費的問題。
對策與建議
第一,充分利用制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修訂《職業教育法》之機,大力促進職業教育發展。要緊緊抓住這些契機,深入研究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新的目標和措施,特別是要重點研究和解決影響職業教育發展的體制和機制問題。
第二,建立職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劃定分擔責任,增加經費投入。
推動省級政府分類制訂職業學校學生人均經費標準,劃定舉辦者和學校分擔經費的責任。各級政府要將職業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保持職業教育財政撥款持續增長。增加專項經費,加速職業教育辦學條件的改善。
第三,制訂職業教育教師編制標準,加強配備專業和實習指導教師。
啟動職業學校教師核編工作。制訂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標準,對專業課教師要有企業工作經歷要求,對實習指導教師也應有資格要求。拓寬職業學校面向社會招聘專業技術人才擔任專業課教師的渠道。對學校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應放寬年齡、專業、學歷條件,鼓勵外聘懂技術的能工巧匠到學校任教。對兼職教師實行固定補貼,建立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用人機制。完善職業院校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
第四,促進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建立學歷教育和短期培訓并舉的多層次、開放型職業教育體系,處理好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在學歷方面的融通,以及中等、高等職業教育在升學方面的銜接。
推動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辦學資源互享,學生在兩種教育系統之間合理流動。對中職、高職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課程進行整體設計、統籌安排,促進中職、高職教育銜接,使持有中等職業教育畢業文憑的學生有更多的機會進入高等學校學習。不應將培養技能型人才的學院僅限于高專,應允許舉辦本科層次的學院,設立具有技能教育特點的學位,為培養預備技師創造條件。部署和推動職業學校布局調整,整合教育資源。淡化普通中專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專學校的名稱,統稱為中等職業學校,避免因校名不同而導致學校、教師和學生的身份及待遇不同。
第五,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制度。職業教育離不開企業的深度參與,企業的需求就是學校的培養目標,校企合作就是努力將企業的需求變成學校的教學行動。為此,國家應出臺校企合作的獎勵政策,企業接收教師、學生實習或為學校提供實訓設備即應享受稅收減免、政府補貼、授予榮譽等優惠政策。
第六,深化辦學和管理體制改革,整合職業教育資源。
為使職業教育真正做到統籌協調發展,資源得到整合,要以政府新一輪機構改革為契機,深化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從中央開始,按照一件事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管理的大部制要求,將職業教育統一管理。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已從2005年起將本市技工學校的管理全部移交到上海市教委,將工作重心轉移到職業培訓和職業標準開發提升、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工作上。上海市認為,這一格局對于進一步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結束中專、技校“兩種體系、兩種模式”的局面,整合職業教育資源、發揮職業教育最佳效益,具有深遠的意義。另外,要鼓勵多元化、多形式辦學。進一步完善職業學校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學生只要完成專業規定的學分,考核合格就準予畢業,不必受固定學年制的限制,便于學生在企業和學校交替工作和學習。
第七,優化職業教育發展的社會環境。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戰略地位的確立,需要建立良好的社會環境。要積極弘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社會風氣,大力宣傳技能型人才和智力型人才都是人才,都應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要改革和完善相應的人事勞動和工資分配制度,使技能型人才能夠享有與其貢獻相適應的社會地位和收入水平;要進一步完善和嚴格實施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要改革教育招生制度,使報考職業學校和普通學校的考生具有同批次錄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