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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3-12
封山護林 防范山火
請各班主任根據文件要求在班級做好相關宣傳工作
由于持續高溫干旱,不斷發生森林火警,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根據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印發珠海市森林防火通告的通知》(珠森防指【2009】024號)向全市發出森林防火通告,申明封山護林禁令:“從2009年9月20日至2010年4月15日止,決定對全體的山體林地(除建成并開放的各公園和旅游風景區外)實行全面封山和嚴格管制措施,嚴禁煉山,停止審批生產性用火,禁止一切未經批準上山的人員在以上山體從事任何活動與作業。”
按照《通告》規定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學生處鄭重敬告廣大師生,在封山管制期間,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組織人員進入森林保護區進行登山活動。并敬請廣大師生嚴格遵照執行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通告的規定,自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附:《珠海市森林防火通告》
珠海市森林防火通告
入秋以來,我市持續高溫干旱,農事用火和群眾進山作業及登山活動顯著增加,稍有不慎極易造成森林火災,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確保我市森林防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珠海市人民政府批準,特通告如下:
一、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立即報警。
二、從2009年9月30日至2010年4月15日止,決定對全市的山體林地(除建成并開放的各公園和旅游風景區外)實行全面封山和嚴格管制措施,嚴禁煉山,停止審批生產性用火,禁止一切未經批準上山的人員在以上山體從事任何活動與作業。凡確須進入山林的人員,應向屬地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并提供入山人員的身份證號碼、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經批準后方可進入山林。
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森林防火責任制,分級負責,各司其職。城市中心內的山體由轄區街道辦組織安排人員上崗執勤,各公園和旅游景點的山體由主管單位負責監督落實各項森林防火措施,其余山體由轄區內的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林業部門負責落實人員上崗巡查值勤工作,對主要入山路口要加強巡邏,專人把崗。各級森林防火部門責任單位要組織巡山護林,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做到見煙查,違章罰,著火抓,嚴格執行廣東省森林防火“十不準”的規定,堅決把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十不準:不準燒田基草;不準燒灰、燒雜、燒蔗殼和果園草;不準燒山趕野獸、燒黃蜂、焗蛇鼠、持火把照石蛤等;不準燒火取暖、燒烤食物;不準夜間持火把照明走路;不準燃放炮竹、煙花、放孔明燈;不準使用火銃槍械狩獵;不準亂丟煙頭火種;不準神壇祖廟上墳燒香燭、紙錢;不準其他非生產性用火。生產上確需用火的,須報屬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燃燒。
五、嚴禁一切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違法行為,違反上述規定,不聽勸阻的,將依照《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等的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山火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通告,希各周知。
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10或12119
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