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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8
通知公告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8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4-03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2
2024年度民主測評優秀…04-0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5
珠海理工關于開展2025…03-24
關于成立學校“創新改…03-17
關于2011年開展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各直屬學校(幼兒園):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1年開展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1年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條件,符合教師資格申請條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學能力的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公民。包括已經取得教師資格、擬申請另一種類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教師資格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二)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有《教師法》規定的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非師范類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不能作為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非師范類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不能作為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對有疑義的學歷證書,要求申請人將其學歷證書送交相關學歷認定機構進行學歷認證。
(三)身體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標準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
(五)教育學、心理學成績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取得廣東省教育廳指定的大專院校頒發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或各地市教育局委托的培訓機構頒發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
(六)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要求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選擇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設計教學方案、掌握運用教育學心理學規律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管理學生的能力,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的能力等。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報名時間、測試時間和測試定點見珠海市電視大學網站通知。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
根據省教育廳工作部署,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經審核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須在廣東省教師資格網上完成“網上申報”、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由各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審核確認。申報人員可直接登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網(網址:http://jszg.gdhed.edu.cn)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有關表格(見附件),按要求填寫并核對申報信息,準備思想品德鑒定、普通話水平測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補修、體格檢查、學歷認證等認定材料,交由相關認定機構審核。
(一)受理教師資格申請的時間和地點
1、受理時間:
2、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及現場確認地點:
(1)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由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培訓部受理。地址:珠海市人民東路112號,聯系人:
(2)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各區受理部門信息如下:
香洲區教育科研培訓中心(受理珠海市區、高新區、萬山區、香洲區人員的申報及認定)。聯系人:
金灣區教育局(受理金灣區、高欄港區人員的申報及認定),聯系人:
斗門區教育局人事股(受理斗門區人員的申報及認定),聯系人:
(二) 網上報名時間:
(三)申報材料及相關要求: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7、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9、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學習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1、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還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定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將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裝入自備紙質檔案袋中并將《珠海市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封面》(附件)貼于檔案袋正面,由各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個人證件原件經審核后退還申請人。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必要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要求其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四、認定收費
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函〔(2010)81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五、體格檢查
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統一到珠海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申報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
六、證書的辦理和發放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的統一安排,根據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每次申領時間之前認定的實際數據(即全部審核并編號完畢的實際數據)核發教師資格證書。
需補發、換發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則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規定執行。
七、工作要求
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公開信息,耐心咨詢,盡可能為申請人提供便利。
2.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嚴肅公正。
3.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務必于
聯系人: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4、珠海市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