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
行事歷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14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07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14
通知公告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4-03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2
2024年度民主測評優秀…04-0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5
珠海理工關于開展2025…03-24
關于成立學校“創新改…03-17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3-12
珠海理工職業教育集團章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粵發[2006]21號)》、《廣東省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實施綱要(2006—2020年)》文件精神,密切職業學校與企業及社會的聯系,加速職業教育規?;?、集約化的發展進程,更好地為珠海和廣東地區社會經濟建設提供高素質技能型現代技術服務的人力資源支持,由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牽頭,聯合省內、市內部分職業學校和知名企業,組建珠海理工職業教育集團(以下簡稱集團)。為規范集團的活動和成員單位的行為,明確集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集團名稱:珠海理工職業教育集團。
第二條 集團性質:本集團是在珠海市教育局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由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聯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業學校、相關企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按照平等互利、合作共贏、誠信創新的原則,自愿組成的產教聯合體與利益共同體,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是非贏利性的社會組織。各成員單位原有的管理體制、隸屬關系、人事關系、財政渠道等不變。集團實行理事會制。
第三條 集團宗旨:堅持服務于珠海市和珠三角地區社會經濟建設,深化職業教育辦學體制的改革和辦學模式的創新,加強校際交流和校企合作,以汽車維修、機電技術應用、現代物流、創意設計和計算機網絡技術等專業為紐帶,以高素質、高技能人才培養為核心。充分發揮集團成員單位各自的優勢,努力在人才培養培訓、教學生產科研、實訓實習就業、職業技能鑒定、技術咨詢服務等方面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共享,最大限度地發揮辦學和經營的綜合效益,促進共同發展。
第四條 集團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遵守社會公德。
第五條 集團辦公地址: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校園內(珠海市九州大道西3024號)。
第二章 工作職能
第六條 集團工作職能:
(一)整合資源,圍繞珠海、廣東和港澳地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通過“工學結合”、“訂單式培養”、“定向培養”等多種合作方式,聯合培養現代技術服務的高素質高技能人才。
(二)建立信息交流平臺,暢通職業技術人才供求信息,圍繞相關行業、企業人才需求狀況,調整人才培養方向,優先滿足集團內企事業成員單位的用人需求,實現職業教育與產業協調發展。
(三)促進集團內學校的專業建設,建立職業教育改革與創新機制。以汽車維修、機電技術、創意設計、現代物流和信息技術等骨干專業為基礎,成立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指導集團內各學校的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從而推動人才培養模式、人才培養方案的改革。
(四)全面提高學生的職業能力,完善實習就業指導機制,指導學生實習與就業,滿足企業用人需求。
(五)為學生實訓、實習及專業教師頂崗實踐培訓提供支持。
(六)為集團內企業崗前培訓、在職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提供服務。
(七)探索滿足企業需求的人才培養模式和企業人力資本運作的模式。
(八)開展國內外相關行業的教育、技術、經營等交流活動,促進職業教育領域、技術領域的國際合作。
(九)在省內建立招生和實習就業網絡,共享職業技術人才供求信息。
通過集團工作的開展,形成生源鏈、師資鏈、實訓鏈、信息鏈、實習就業鏈,促進集團各成員單位的共同發展。
第三章 集團成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集團:凡承認本章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當地有一定影響并愿為職業教育事業發展作貢獻的職業學校、企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均可申請加入本集團。
第八條 申請加入集團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及單位基本情況。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并與集團簽訂協議。
(三)頒發集團成員證書。
第九條 集團成員退出集團應書面通知集團秘書處,將經濟和其他事務關系清理完畢,并交回成員證書。
第十條 集團成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損害集團聲譽和利益,情節嚴重,經勸告無效者,由集團理事會表決通過,責令其退出集團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組織機構:
(一)本集團以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為牽頭單位,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二)凡承認本章程并符合第三章第七條所規定條件的單位,均可成為本集團理事單位。各理事單位可推薦1名代表,擔任理事,原則上推薦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理事代表本理事單位參加集團工作及有關活動。
(三)本集團設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秘書處。理事會是集團最高權力機構。
(四)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常務理事若干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由理事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五)理事會下設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多名。秘書長由理事大會選舉產生,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指定,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秘書處設在牽頭單位,是集團的常設機構。
(六)理事會設名譽理事長若干名,由理事會聘任。
(七)根據工作需要,集團可下設若干分支機構,由常務理事會指定或由集團單位申請,經理事大會審核批準,設在相應的單位開展活動。
第十二條 理事大會
(一)理事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會議方為有效。若理事不能出席會議,可委托本單位其他負責人出席。
(二)在理事大會休會期間,常務理事會代表理事大會行使權力。常務理事會根據需要,可不定期召開會議,但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
(三)理事大會和常務理事會實行民主集中制。討論問題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充分的友好協商。決議重大問題須半數以上理事同意。
第十三條 理事大會職責
(一)討論通過和修改集團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選舉產生和撤銷集團所設的工作機構。
(三)討論并實施集團各項管理制度。
(四)討論通過集團年度工作計劃、工作報告。
(五)討論集團發展規劃、專業建設、產業發展、人才培養方案、職業技能鑒定等重大事項。
(六)討論研究各理事單位的重要提案。
第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職責
(一)執行理事會各項決議。
(二)領導和監督下設各機構的工作。
(三)審議決定理事單位的加盟與退出。
(四)制定集團年度工作計劃,實施理事大會通過的年度工作計劃。
(五)召集理事大會和其他重大活動,向理事大會報告工作。
(六)決定理事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主要內容。
(七)討論集團的有關重要事項。
第十五條 秘書處主要職責
(一)在常務理事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籌備組織理事會議,負責起草會議文件,撰寫工作報告。
(三)負責集團的日常聯絡工作。
(四)負責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
(五)定期向理事長匯報階段工作進展。
(六)負責集團的宣傳和文檔整理等工作。
(七)負責集團網站管理。
(八)完成理事長、副理事長交辦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理事長職責:
(一)全面主持集團日常工作。
(二)主持召開集團理事大會和常務理事會。
(三)向集團理事大會作年度工作報告。
(四)協調集團內各成員單位相關事宜。
(五)發布各項決議并檢查其執行情況,以及代表集團簽署各項重要文件等。
(六)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匯報工作。
副理事長的職責是協助理事長工作,完成集團內的各項任務。受理事長委托,常務副理事長可以主持集團工作。
第五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條 集團理事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一)享有的權利:
1、各集團理事地位一律平等,有參與集團重大決策的權利。
2、擁有對本集團名稱的使用權。
3、擁有無償享受信息交流、教學咨詢的權利、優先有償享受科研成果轉讓、實習基地使用的權利。
(二)履行的義務:
1、承認并遵守本章程,參加理事會議及集團組織的各種活動。
2、落實理事大會的決議,按照理事大會決定的工作計劃,做好相應的工作。
3、及時向集團秘書處通報情況。
4、加強集團成員單位間交流、溝通、團結和協作。
5、樹立集團良好形象,團結協作,自覺維護集團信譽與合法權益,保守集團秘密,保護本集團名稱的使用權。
第十八條 成員學校的權利與義務
(一)享有的權利:
1、優先享用集團內各種職業教育資源和各類信息。
2、優先了解成員單位人才供求信息和培養要求。
3、優先向成員單位派遣實習生、輸送合格畢業生。
4、優先在成員單位設立實訓基地。
5、到成員單位調研考察的權利。
6、與成員單位合作辦學的權利。
(二)履行的義務:
1、實施“訂單式”、“定向”人才培養,為成員單位提供優質實習生和畢業生。
2、建立培訓基地,與成員企業共享教育資源,提供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員工培訓服務。
3、與成員企業聯合進行科研活動,將科研成果轉化到企業。
第十九條 成員企業和行業協(學)會的權利與義務
(一)享有的權利:
1、優先享用集團內各種職業教育資源和各類信息。
2、優先與成員學校簽訂人才需求訂單。
3、優先獲得成員學校提供的優質實習生和畢業生。
4、與成員學校合作進行科研活動,優先獲得成員學校研發的科學技術成果。
5、根據需要由成員學校對本單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繼續教育與培訓。
6、與成員學校聯合辦學的權利。
(二)履行的義務:
1、對成員學校的專業建設、課程設置、學生實訓能力培養等提出建設性意見。
2、及時提供和反饋用人單位對成員學校實習生、畢業生的需求信息。
3、接受成員學校的學生實訓實習和教師實踐鍛煉,并提供實習場所,配備高水平的實習指導老師。
4、應成員學校的要求,派遣教學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到學校擔任兼職教師。
第六章 經費使用與管理
第二十條 集團經費來源:
(一)集團成員單位提供的贊助和支持。
(二)社會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有償服務的合法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經費使用與管理:
(一)集團經費由理事大會指定專人管理。集團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成員中分配。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并接受理事大會和有關單位的監督和審計。
(三)屬于社會捐贈和資助的集團資產,集團將以適當的方式公布。
(四)集團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侵占、挪用。
第七章 終止程序
第二十二條 集團完成宗旨任務后需要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終止活動,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三條 集團終止動議須經理事大會表決通過,并報珠海市教育局等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二十四條 集團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后事宜。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集團第一次理事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其他未盡事宜由集團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集團常務理事會。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