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地帶
行事歷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14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07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14
通知公告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2
2024年度民主測評優秀…04-0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5
珠海理工關于開展2025…03-24
關于成立學校“創新改…03-17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3-12
珠海理工2024年度教師…03-03
校藝術團章程
宗 旨
為進一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充分發揮我校現有師資、學生及學科的資源,努力營造積極向上、格調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氛圍,成立由獨唱、合唱隊、舞蹈隊、時裝表演隊等組成的校藝術團。為弘揚團結進取精神,創造和諧的校區環境,激發廣大學生熱愛藝術、勤奮學習、努力成才的熱情與動力;積極參加校、市級的各項比賽,不斷提高自身全面素質,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組 織 機 構
校藝術團名譽團長:王健(副校長)
校藝術團團長及總藝術指導:汪靜芬(老師)
校藝術團合唱、舞蹈隊指導:汪靜芬(老師)
校藝術團時裝表演隊指導:周小萱*(老師)
校藝術團服裝制作:楊海華(老師)
校藝術團秘書長: 韓楊穎(學生)、高銀軍(學生)、張麗嫻(學生)
校藝術團團員名單(見附頁)
總 則
校藝術團作為學校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一個重要載體,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了健全和完善校藝術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校藝術團團員積極健康的發展,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跨世紀人才,特制訂本條例。
條 例
第一條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圍繞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培養“四有”人才的目標,認真貫徹《中學德育大綱》、《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行為規范》,充分展示學生的優勢和特長。利用課余時間,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開展獨唱、合唱、時裝、舞蹈等豐富多彩的藝術隊,提高廣大學生綜合素質,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弘揚三職精神。
第二條 校藝術團本著“以學為主”、“自我教育”的原則開展活動,以培養能力、提高藝術修養、普及知識、增進友誼、豐富學生課余文化生活為目的,做到健康、積極、富有吸引力。
第三條 團員要接受藝術團的定期注冊,定期考核,積極參加校藝術團的各項活動及比賽。
第四條 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團員大會及各隊(合唱、舞蹈、時裝、樂隊等)會議。討論完善藝術團章程,安排新的活動內容,接受上級領導給予的任務。
第五條 在藝術團內,各團員一律平等,按藝術團章程享有權利及承擔義務。
第六條 遵守排練時間,有事需提前請假,批準后方可準假;按照排練及比賽要求,為了對集體負責,必須做到人到心到。無故缺席三次者,取消團員資格。
第七條 平等待人、與人為善、互相勾通、不自卑、不偏激、保持平和心態,做一個積極向上、充滿自信、富有朝氣的職高生。
第八條 保持排練場地清潔,不得損壞校藝術團內的所有設備及物品,損壞者需負責并賠償。
第九條 團員有權了解藝術團的管理機制和活動計劃,并有權向團長及隊長就有關藝術團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 凡參加校、市級比賽有加學分,獎勵如下:
1、藝術節第一名,獎勵1個學分;第二名,獎勵0.8個學分;第三名,獎勵0.5個學分;
2、市級比賽第一名,獎勵2個學分;第二名,獎勵1個學分;第三名,獎勵0.5個學分;
3、省級比賽第一名,獎勵4個學分;第二、三名,獎勵3個學分;第四、五名,獎勵2個學分;
4、國家級比賽第一、二名,獎勵6個學分;第三、四名,獎勵5個學分;第五、六名,獎勵4個學分。
5、集體項目根據分工及排名順序分別予以認定。同一競賽累計獲獎,一般只以最高獎項計算一次,不重復計算。不同項目競賽獲獎,獎勵學分可累計。
6、每位團員在校學習期間,累計獲得獎勵學分上限為25分。
校藝術團
注:“ *”為06-07學年開始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