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
行事歷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14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07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8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2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2-14
通知公告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4-03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4-02
2024年度民主測評優秀…04-01
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03-25
珠海理工關于開展2025…03-24
關于成立學校“創新改…03-17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03-12
珠海市第三中等職業學校課程重修管理細則
珠海市第三中等職業學校
課程重修管理細則
根據《珠海市第三中等職業學校學分制暫行規定》《珠海市第三中等職業學校學分制學籍管理暫行規定》及,規范課程重修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學生必修課考試不及格,經補考仍不及格的,必須重修,在規定學習年限內重修次數不限;選修課考核不及格,經補考后仍不及格,可按照有關規定重修,也可按規定改選其它課程。重修工作的日常管理,由教務科具體負責,各專業部協助。
二、重修方式
1、組班重修
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達 15人(含15人)以上,統一組班利用正常上課時間重修。由教務處組織編班,安排課表。
2、跟下一年級同課程上課
重修課程開課學期如遇下一年級相同課程,可按課表參加下一年級課程學習和考試
3、導學重修
不夠人數,不能組班重修的,可采取學生自學,教師定時定點輔導、答疑的方式進行導學重修。教師輔導學生學時數不得少于該課程總學時的1/3。根據課程特點和重修人數確定教師輔導的時量。
三、每學期的第4周為學生辦理重修報名及繳費時間,重修申請表在教務處領取,過期不予辦理。重修費的繳納依據粵價[2002]156號文件規定,按68元/學分由學校財務室統一收取。教務處將需參加重修的學生名冊送學校財務室。教務處憑財務室出具的學生交款收據,審查《珠海市第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重修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后蓋章,將《申請表》第二聯發給學生,同時保留《申請表》第一聯和學生交款收據原件備查。
四、教務處于每學期第6周編排已經辦理了重修報名及繳費手續的學生匯總名單和重修教學計劃、課程教室安排表、考試安排表。
五、教務處最遲于每學期的第6周將課程重修學生名單送至各任課教師,以便教師了解重修學生情況及參加該課程考試的人數。同時通知到學生本人。
六、重修課程考試,一律由教務處安排。
七、凡證、單不全的,或沒有辦理重修手續而參加了重修考試的學生,考試成績無效。
八、對辦理了重修報名及繳費手續的學生,任課教師在登記成績時,應根據平時成績和考試成績計算出綜合成績,學生如果缺課(含請假和曠課)超過1/3,或缺交作業1/3及以上,不能參加重修考試。按照學校課程學習成績計算方法,平時成績占40%,期末考試成績占60%。
九、重修費的結算以每學期為一個計算周期。
十、本工作細則從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十一、本工作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珠海市第三中等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