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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珠海市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社會發展局),各直屬學校,教育指導中心:
現將《珠海市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統一思想認識,做好考試的準備工作。
附件:1、珠海市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2、珠海市中學教師業務考試日程安排表
二○○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1
珠海市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為提升教師專業化水平,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珠海市教育局決定建立教師業務水平定期考試制度。
一、考試對象
全市公辦初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教師進修學校在崗教師和市、區教研部門教研員,包括新招聘錄用的應屆畢業生、骨干教師和代課教師。
校長(市教育指導中心主任)的考試采取述職的方式進行,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男性年滿55周歲(1952年8月以前出生),女性年滿50周歲(1957年8月以前出生)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市教育局備案,可以免試。免試成績按合格等次認定。
公派正在國外學習、工作期間的人員,可以不參加考試。
無故不參加考試的人員,定為不合格等次。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試內容分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公共知識主要考查教師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了解和理解,命題類型為選擇和判斷;專業知識以“教什么考什么”為原則,重點考查教師對學科專業知識的理解、掌握以及在課堂教學中的實際應用。具體考試內容如下:
(一)公共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3、《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5、廣東省教育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
(二)專業知識
1、學科基礎知識。
2、教學大綱(課程標準)。要求熟悉并理解大綱(課標)規定的學科性質、地位、作用,學科教學目的、要求、原則與方法,學科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學習評價與考核等。
3、教材分析與處理能力。主要考查教師對學科知識點構成和教學重點、難點的把握,以及在實際教學中的處理方法。同時,還要考查體現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教育思想、教學原則和教學模式。
4、教學設計與評價能力。根據提供的教材內容提出教學設計方案,根據提供的教學設計、教學案例寫出教學評價意見。
三、考試科目
1、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
2、普通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
3、職業高中:文化課教師可選普通高中相關考試科目,專業課科目由學校自行決定并組織命題考試;
4、選考科目:教育管理學、教育學、心理學;
教師進修學校教師以及教研員、學校行政人員、教輔人員可選相應層次的考試科目,也可選選考科目之一。
四、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
1、采用閉卷筆答的形式,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2、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試卷結構
1、內容分布
公共知識占20分,專業知識占80分。
2、題型分布
客觀題(選擇、判斷)約占50%;主觀題(簡答)約占50%。
五、考試結果及應用
考試成績采用等次制,不公布也不提供具體考試分數。考試成績分學科按卷面分數順序和同一比例劃定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合格等次分別占40%、55%左右,不合格等次控制在5%以下。業務考試成績有效期兩年。
各區教育局、各學校要制訂配套政策和措施,進一步強化業務考試結果的應用。要把考試成績作為教師職稱聘任、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達到優秀等次的方可推薦參加市以上各類名師的評選。
六、考試組織
成立全市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事機構,統一組織全市的考試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組織,做好宣傳、發動、相關政策制定、報名及考務工作;加強考試紀律,從嚴治考。
學校其他人員的業務考試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自行負責實施。
七、考試時間
業務考試每兩年舉行一次。
2007年度考試時間為
八、解釋
本《方案》的解釋權屬珠海市教育局。
附件2
珠海市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工作日程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責任部門 |
6月 |
1、組織教師學習《業務考試》方案,并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
市、區教育局、學校 |
2、召開考務工作會議 |
市教育局 | |
7月 |
1、組織報名工作 |
市、區教育局、學校 |
2、編排考場 |
市、區教育局、學校 | |
8月 |
1、組織命題工作 |
市教育局 |
1、組織考試 |
市、區教育局、學校 | |
9月 |
1、組織閱卷工作 |
市、區教育局 |
2、核發業務考試合格證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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