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班費使用管理制度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班費使用管理制度
班費用于班級公共活動的公共支出,服務于學生。為了規范各班班費管理,提高班費使用的效率和使用過程中的透明度,杜絕班費使用過程中的不正常現象,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任何班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班費,各班班費來源于學校的撥款。
第二條 班費發放辦法。
1、 班級班會費金額 = 班級現有學生人數X 10元/學生。
2、 每學期班會費有兩次發放時間:第一次發放時間為每學期第6周,95%以上(含95%)學生交齊學費的,班會費全額發放;不滿足班級不發放。第二次發放時間為每學期第13周,95%以上(含95%)學生交齊學費的,班會費全額發放;不滿足班級的班費按照已交學費的學生數乘以10元發放。
3、 以學期為單位發放,過期不追發。
4、 在校在讀班級的班會費由該學期擔任該班的班主任簽領,同時做好資金的使用情況跟進。頂崗實習班級的班會費由頂崗實習指導老師簽領,同時做好資金的使用情況跟進。
第三條 各班成立班費管理小組,一名生活委員負責班級帳目,另一名生活委員負責現金的管理;班長負責班費的收支;學生代表負責監督;
第四條 班費管理小組負責班費的收入、支出、記賬。
第五條 在校期間由班主任負責指導和監督班級班費管理小組的工作,但不管錢、帳。實習期間由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和監督班級班費管理小組的工作,但不管錢、帳。
第六條 學生實習前班主任要和實習指導老師做好班費管理的交接,如中途更換班主任、實習指導老師也應一并做好班費管理的交接工作。
第七條 班費管理要做到錢、帳分離。各班生活委員負責記賬、報銷,統一按時間先后流水記賬,做到收支賬目清楚,經費余額準確。
第八條 班上購買小宗日常支出,經辦人須事先報告班長和班主任;購買文體用品等較大支出項目,經辦人在征求同學意見的基礎上報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召開班委會集體商議決定。
第九條 班費支出發票(或收據)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班長和班主任簽字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所用經費由經手人承擔;如報銷了未經以上四人簽字的無效發票,所用經費由生活委員承擔。
第十條 班費收支詳細情況每學期結束前在班上張貼公布,接受全班同學的監督,并報主管處室(學生處、實訓處)備案。
第十一條 如同學對本班班費收支有異議,可逐級向班主任、本專業部、學生處反映,以上部門必須及時對學生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珠海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
2016年3月2日